加爾文於1507710日出生在法國畢伽省的諾陽,父親傑瑞得是諾陽區的主教祕書,有兄弟姐妹6人,加爾文排行第二。他先後修讀過神學、法律及文學,1534年加爾文加入宗教改革的行列,1536年時在瑞士巴塞爾發表了其著名的神學論述《基督教要義》(The 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),當時他年僅27歲。加爾文認為自己是一個溫和、沒有膽量的人,他在另一本《詩的注釋》的序文中,曾自我表白說:「是上帝把我推到舞台上」。

在《基督教生活手冊》一書中,加爾文認為:「一個基督徒必須願意並準備每時刻在生活中都要把神計算在內」,「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來衡量他一切的行為,要叫他的隱情降服於神」。即整個基督徒的生活、在世界中的見證,都是為了要榮耀上帝,彰顯上帝的主權;他認為人的一切作為皆是上帝所預選,也都在上帝的大能下受支配,為此人應當降服在上帝的主權下,凡事為上帝而活。這正是加爾文神學「只為榮耀神」(Sola deo Gloria)的中心思想。

加爾文強調不看自己,唯獨尊崇上帝,他說:「基督徒首先要拋棄自我,把自己完全獻給上帝;所說、所想、所行一切都以榮耀上帝為目的。」這種一切為榮耀上帝的態度,乃是基督教會重要的精神所在。加爾文未曾留下任何個人傳記,甚至連墓碑也沒有,可見,他不但這樣主張,也如此身體力行。

如同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中所提到,「因此,我們常為你們禱告,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,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功夫;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,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,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。」(帖撒羅尼迦後書一:11-12不管我們有任何的成就,要記得,是「上帝把我推到舞台上」的,把一切榮耀歸給祂吧!

戴智彰牧師(彰化中會二林教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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