鶴大大之專講系列
天主教的十大謬誤
誤之一『教皇制度』
錯解解釋 馬太福音16:18~19
耶穌對他說:西門巴約拿,你是有福的!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,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。我還告訴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;陰間的權柄(權柄:原文是門),不能勝過他。
教會建立在彼得身上
第一,主耶穌稱西門為彼得,彼得是磐石的意思。
第二,主應許教會要建造在這磐石。
第三,主耶穌應許天國的鑰匙要交給彼得,可見彼得執掌天國的權柄。
第四,彼得做了羅馬城首任的主教,就是第一位教皇,以後繼任的便都繼承教皇的職責。
【聖經說】
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,就是耶穌基督,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(林前三:11)
「看哪!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,安放在錫安,信靠祂的人必不致羞愧」(彼前二:6)
誤之二『馬利亞神化』
第一, 馬利亞成為神人中間的中保,可向聖母祈禱。
第二, 馬利亞無原罪。
錯誤解釋迦拿婚宴(約翰福音 2章:1-11)
當迦拿婚宴酒用盡了,主人束手無策,這時因馬利亞的代求,主耶穌變水為酒,解決了他們的困難。因此今天我們若遭遇什麼困難,天上聖母也樂意為我們代求。
【聖經說】
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(提摩太前書二:5)
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,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(希伯來書七:25)
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它的權下(羅馬人書五:14)
大衛說:「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。」(詩篇五十一:5)
誤之三『不承認聖經有最高權威』
一、認為聖經並不完全,教皇的諭旨和教會的傳統,與聖經有同等地位和價值,甚至可以補聖經的不足。
二、聖經是由教會所確定的,教會也有權確定其它的書。
【聖經的權威高於教會】
聖經成為教會的正典,從主後五十年的馬可福音,到最後的啟示錄,大約為主後九十六年,之後歷經了三百年,被信徒誦讀,被教會承認,經過多方多次的討論和聖靈的印證,直到主後三九七年迦太基會議,才無異議地被接受。教會只是承認聖靈的印證而已。
誤之四『救恩「獨家經售」』
認為救恩由其獨佔,除了天主教以外,救恩別無可尋。因為彼得掌管天國的鑰匙。
【聖經說】
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(使徒行傳四:12)
誤之五『向神父告解』
經常在電影情節看見的場面,天主教會設立懺悔室,供人們前來向神父告解。
【聖經說】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壹書一:9)
誤之六『死後到煉獄煉淨』
一、教友在世上,沒有盡量行善積善功,他死了,不夠資格上天堂,但每日生活中所犯的小罪,重量不足下地獄。因此這些人在煉獄裡,讓煉獄的火煉淨才能上天堂。
二、親友可以為死去的人累積善功,教皇有權把善功轉給死去的親友,讓他們脫離煉獄到天堂。
【聖經說】
人死了有兩個去處:信耶穌的人到樂園,等候主耶穌降臨時復活被提;不信的人死了到陰間,等候末日復活受審判
耶穌對他說、我實在告訴你、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(路加二十三:43)
他在陰間受痛苦、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、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。就喊著說、我祖亞伯拉罕哪、可憐我罷、打發拉撒路來、用指頭尖蘸點水、涼涼我的舌頭.因為我在這火燄裡、極其痛苦。(路加十六:22~23)
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、與坐在上面的.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、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、無論大小、都站在寶座前.案卷展開了.並且另有一卷展開、就是生命冊.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、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.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.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.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、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(啟示錄二十:11~15)
誤之七『聖餐變為彌撒』
化質說
1.聖餐的餅和杯,在主教或神父的祝福下,真的變成主的身體和血。
2.向餅和酒敬拜瞻仰,因為那是耶穌的聖體。
3.參加彌撒,可以為自己補贖、積善功,並把善功分給在煉獄理的親友。
【聖經說】
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(路加二十二19)
誤之八『誇大洗禮的功能』
可以叫人得救,叫人罪得赦免,叫人得著重生
【聖經說】
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;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(馬可福音十六15~16)
一、洗禮不是信仰的本身,洗禮乃是禮儀
約翰想要攔住他、說、我當受你的洗、你反倒上我這裡來麼。耶穌回答說、你暫且許我.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.〔或作禮〕於是約翰許了他。(馬太福音三15)
二、叫我們蒙恩的乃是我們的信心,洗禮只不過是向神向撒旦作見證,見證我們已經因信歸入耶穌基督。
三、洗禮不能叫我們的重生,乃是聖靈的洗叫我們重生。
誤之九『太多偶像化』
把十二門徒,歷代的「聖人」,甚至主耶穌的雕像及馬利亞的雕像,把他們神化,作為崇拜的對象。
【聖經說】
除了我以外、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、也不可作甚麼形像、彷彿上天、下地、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.不可跪拜那些像、也不可事奉他、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、恨我的、我必追討他的罪、自父及子、直到三四代。(出埃及記20章3-4節)
誤之十『利用宗教爭取政治利益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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